未领取结婚证的彩礼可以退还。未领取结婚证的双方关系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退还彩礼。同时,双方应当就子女监护权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如果你没有结婚证,你可以退还彩礼。如果你没有结婚证,你可以直接终止同居关系。你不需要去法院或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彩礼将根据法律依据退还。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付款,给付人生活困难。
婚姻一般不构成婚姻关系,也不受法律保护。法律快车提醒你,结婚需要双方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并申请结婚证。所需的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无配偶、三代以内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两岁以下的孩子通常和母亲住在一起。但是,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况之一,她也可以和父亲住在一起: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同居;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
3.由于其他原因,孩子真的不能和母亲住在一起,如果母亲的经济能力和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抚养子女,或母亲的不当行为不利于子女的成长,或因违法犯罪被判处不可能抚养子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