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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同居未领取结婚证能否返还彩礼

2023-08-18 15:27:24 198 0
admin

  一、民法典同居未领结婚证能否返还彩礼

民法典同居未领取结婚证能否返还彩礼

  没有结婚证,就没有结婚的事实。若收到彩礼,男方有权在关系结束时要求退还彩礼。假如你没有用彩礼买嫁妆,或者没有变相带给男人。一般情况下需要退货。没有结婚证,那么就不是合法的夫妻,法律上就是没有结婚,也就是没有离婚。法律规定,彩礼应在结婚前提下结婚。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证结婚,最后两人应分开,彩礼应退还。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1)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支付,给付人生活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也没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无过错方的原则作出判决。重婚造成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出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二、不返还彩礼的情况是什么?

  1、已登记结婚同居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超过两年。

  3、男女同居期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生育子女的。虽然男女同居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双方的“婚姻”生活因为生孩子而更加牢固,因为生孩子而成为一个真正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会对女性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彩礼将不再返还。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接受的彩礼确实用于同居。一方面,接受的新娘已经在共同生活中消费,其权利的对象不再存在,不能返还;另一方面,新娘用于共同生活,实际上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合,不应返还。

  5、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因为男女签订婚约后,他们以未婚夫妇的名义交流。在交流的过程中,双方都在为未来的婚姻做准备,其中一人死于疾病或其他事故,这也会给对方带来巨大的痛苦。在这种情况下,终止婚约不是当事人的意愿。如果退还彩礼,会有点不人道,违背风俗习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死前起诉的除外。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无效婚姻给予的彩礼一般可以退还。因为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没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从这个角度来看,自然不符合支付婚礼彩礼的目的,毕竟,男女最终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建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如需法律帮助,欢迎读者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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