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离婚证的区别主要在于用途和办理条件的不同。结婚证是结婚证明,离婚证明是解除婚姻关系的证明。两者各不相同。离婚后领取结婚证需携带离婚证。没有离婚证明的,可以出具无配偶证明的结婚登记。
结婚证离婚证的区别如下:1.用途不同;2.处理条件不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要求婚姻的男女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婚姻。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建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的规定,男女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当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自愿并妥善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时,应当颁发离婚证书。
离婚后领结婚证需要带离婚证。离婚证明可以证明当事人已经单身或没有配偶。法律快车提醒您,未婚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并符合法律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登记并颁发结婚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要求婚姻的男女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法律规定的,应当登记并颁发结婚证书。完成婚姻登记,即建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无离婚证明的具体处理方法是向民政局提供离婚证明、民事判决、民事调解书或者离婚证明,以证明离婚符合再婚的基本条件。《离婚证》遗失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原登记机关或者当事人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充户口簿和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确定属实的,予以补发。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没有离婚证明通过法院离婚,当事人可以提供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民事调解或离婚证明作为离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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