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实践中,离婚证一般应在领取结婚证的地方办理。离婚证明是婚姻登记处通过协议离婚出具的离婚证明;如果是诉讼离婚,双方将获得离婚判决。一般而言,婚姻登记处不会因此再次出具离婚证明。协议离婚原则上必须到双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含义,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第1079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关系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允许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允许离婚: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五)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以上,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允许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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