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结婚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双方填写《婚姻登记申请声明》(登记机关提供);
婚姻登记员发誓并签字。
审查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登记,发结婚证;
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北京市实施若干规定》
第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婚姻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有关情况。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现场登记,颁发结婚证;当事人有《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的,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解释原因。
婚姻登记机关不属于婚姻登记机关管辖的,应当当当场通知当事人有权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证件、证明材料不完整、不一致、损坏、无效的,应当一次性通知当事人所需的所有补充材料。
二、北京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男女户籍登记簿原件(户籍登记簿上的婚姻状况栏应与实际婚姻状况一致,不一致必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集体户籍登记卡原件和集体户籍登记簿主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
(1)、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与户口簿一致。
(2)、如果身份证超过有效期或严重损坏无法识别,应在公安部门更换新的身份证;如果身份证无法提交,可以使用临时身份证代替。
3、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双方三张大二寸免冠合影证照片(长5厘米宽3.8厘米)
法律依据:《北京市实施若干规定》
第五条 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依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经公证认证的声明和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证件、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当事人应当同时提交中文翻译文本。
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时,应当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的规定,提交三张双方最近半身免冠照片,填写声明并签字。当事人签署声明时,应当有婚姻登记员在场。
一般来说,中国大陆各地区的民政局在办理结婚证的过程中是相似的,最多也有一些细微的差异。但是,由于在内地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身份不同,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当事人在申请结婚证时需要准备不同的证明材料。此外,办理结婚证的双方也会有严格的条件要求,这在《婚姻法》中也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