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和离婚证件丢失如何补办?
结婚证是证明双方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件。如果双方想离婚,他们需要出示结婚证来证明。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结婚证和离婚证往往会意外丢失。
那么,如何补办丢失的结婚和离婚证明呢?让我们一起往下看!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7号)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充户口簿和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应当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原婚姻登记由本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双方为内地居民(户籍不限),共同向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原婚姻登记不在本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在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婚姻登记,双方均为内地居民,其中一方必须是佛山户籍,共同向婚姻登记处申请;
当事人遗失、损坏婚姻登记证或者婚姻登记证上的个人信息与现有有效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不一致;
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仍维持婚姻状况。
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一方属于现役军人的,应当提交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明、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或者经办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登记证明或者加盖印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
当事人不能提交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的,应当提交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遗失、损坏的证明,证明时间应当与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登记时间一致,同时,提供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或工作单位、卫生、计划生育、住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出具的结婚证复印件,并加盖备案部门公章、夫妻关系证明等证明材料。
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应提供三张双方最近(6个月内)的红底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宽5.3cm×高3.5cm,头部占照片的2/3,头部不能歪,露出五官,不露肩,非婚纱照、剧照、艺术照、浓妆照等。).
如果婚姻登记证上的个人信息与现有有效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不一致,建议咨询婚姻登记机关。
如果婚姻登记证上的个人信息与现有有效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不一致,建议咨询婚姻登记机关。
★双方需到现场办理。
补领提交的照片规定红底,为同一底版。
当事人已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状况为离婚、丧偶的,不能再发结婚证。
喜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