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多家媒体报道,近日,吉林省白山市一名女子带着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到当地一家银行查询死者账户余额时,被工作人员告知结婚证不能证明婚姻关系,建议她在街上出具关系证明或更换户口簿。最后,该女子在完成相关业务之前更换了户口簿。这件事曾经引起争议,“结婚证不能证明夫妻关系?“随后,涉案银行回应说,该女子提供的部分户口簿信息已被修改,存在风险,结婚证不足以作为证明夫妻关系的唯一依据。因此,建议开具相关证明或重新办理户口簿。
事情的来龙去脉比较清楚,涉案银行回应后,相关问题逐渐平息。公众关心的是,结婚证不能证明婚姻关系。什么能证明?
根据一般的理解,民政部门登记颁发的结婚证是法定文件,具有证明婚姻关系的效力,甚至是最有力的证明。为什么有关方在群众来办公时要求街道证明婚姻关系?
几年前,我也遇到了类似的要求——在处理团体旅行时,需要提交的材料之一是结婚证公证,即结婚证不能证明婚姻关系真实有效,但也得到了公证办公室的结婚证公证。问了身边很多人,大家对此都不太了解,最后只能是“别人要什么就做什么”。
为此,我查询了很多资料,最后勉强接受了结婚证可能存在欺诈、失效等情况的说法。银行在上述新闻中给出的解释也证实了这一点,即当户口簿有变更痕迹时,仅凭结婚证就不足以证明婚姻关系。
一方面,在结婚证遗失或故意隐瞒的情况下,人们重新申请新证书后,旧证书不能覆盖“无效”等钢印,导致无效证书仍有可能正常持有或使用。数据显示,我国平均每年补发的婚姻登记证约为400万对。两者,婚姻登记信息在不同部门之间没有完全联网共享,也不是所有部门都有权查询。为了保证用户信息的安全,相关方要求查询人提供有效的婚姻证明,正是因为这种担忧。
从维护用户权益和隐私的角度来看,要求群众提供更有说服力的关系证明是谨慎负责的。问题是要说清楚真相,不能让群众自己消化或加深误解。
近年来,为消除群众办事障碍,各地不断开展取消“奇葩证明”专项行动,也取得了不少成效。在这种背景下,仍有机构或单位要求人们提供一些额外的证明,这不可避免地给人一种“逆潮流而动”的感觉。因此,当事人应明确相关情况和提供证明的必要性,并及时普及和解除公众的疑虑。
很多时候,群众不了解某些专业领域的内容,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不讲道理,不听解释。一方面,相关机构和单位应履行通知义务,另一方面,解释一件事应注意方式和方法——如果争议和信任只是因为态度不好或模棱两可而引起的,那就不值得了。在“精彩证明”引起普遍反感的现实背景下,沟通不足会加剧误解和撕裂感,不仅容易伤害群众,还会影响相关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形象和声誉。
谨慎负责是好事,但谨慎负责和贴心服务不是单选题。我希望以上新闻是一个机会。公众可以理解,有时一些证书的有效性和使用并不像预期的那么简单。一些看似不可理解的证据可能不是“精彩的证据”。对于相关方来说,让群众理解和理解相关的认证事项,也是对其“委派、委派、委派、委派、服务”改革能力和水平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