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怎么给孩子上户口?
没有结婚证给孩子户口可以去当地派出所办理;一般来说,在处理时,你需要先写一份书面申请,然后是孩子的出生证明、父母的身份证明材料,并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社会抚养费。下面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没有结婚证怎么给孩子户口?
非婚生子女需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父母入户;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经公安机关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3、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无结婚证的儿童户籍流程如下:
1、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子女出生登记;
2、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缴纳社会抚养费,并保存支付收据。缴费金额一般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根据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收入确定。原则上,社会抚养费应一次性缴纳。如有实际困难,可以书面申请分期付款;
3、缴费后,携带相关材料和缴费证明,可向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户口科)申请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的规定: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应当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的规定: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应当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受到伤害或歧视。
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不直接抚养的,应当承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原件一式两份,男女各持一份,由民政部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印制。县、市辖区或者没有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必须贴男女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如果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到民政局申请补办。
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无配偶,男满22岁,女满20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