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人经常对一件事感到惊讶:在南方,婚礼的正式宴会通常在晚上举行。
多年来,不止一个北方朋友笑着对我说:“你们南方好奇怪。我们那里的婚礼是在白天举行的,只有第二次婚礼在晚上悄悄地举行。”
事实上,真正的问题是:“为什么北方的婚礼要在白天举行?”
中国传统婚礼一直在夜间举行。 。
“婚姻”这个词“昏”是黄昏的意思,在《诗经》中、《仪礼》、在《左传》等先秦古籍中,婚姻以“昏”表示 ;只有后来为了区分这种表达特殊意义的礼仪,才加上女旁,另造新字。东汉许慎《说文解字》解释“婚”字:“礼”字:娶妇以昏时,妇女阴也,故称婚姻。”
这不仅是典籍中的说法,也是民间的说法。汉末著名乐府诗《孔雀东南飞》描述刘兰芝再婚时的情况是“牛马嘶,新妇入青庐”。暗暗黄昏后,寂寂人定初”。自古以来,婚俗中所谓的“洞房花烛夜”,当然是婚宴在晚上举行才更顺理成章。
《水浒传》第五次,小霸王周通强想进赘桃花庄。刘太公说,他“留下22枚金子,一枚红色锦缎作为礼物,选择今晚的好日子,晚上进入赘老汉庄”。之后,他来结婚的时间是“约莫初更时间”。黄昏是古代的开始,现在19-21点左右。
在明代小说《西游记》中,陷入空山的金鼻白毛老鼠精打算盘是晚上和唐僧结婚 ;第五十四回说得更清楚:女儿国王“喜孜孜欲配夫妻”,“白天迫不及待地想和夫妻并头” ——晚上正式结婚几乎等不及了!这证明白天结婚在当时是不合礼俗的。
为什么要选择晚上结婚?“康熙字典”“昏”字引“仪礼·士昏礼”注:“士娶妻的礼物,以昏为期,所以名副其实。必以昏者,阳往阴来,日入三商为昏。"根据这一说法,婚礼之所以选择在日落后举行,是因为这正是天地阴阳相交的时候。
东汉班固的《白虎通义》解释说:“婚姻者,什么是也?昏时行礼,所谓的婚姻…所以昏时行礼是什么?示阳下阴也是,婚姻也是阴阳交时。这本书甚至认为,婚姻最好选择在春天,原因也是为了顺应人类秩序的自然节奏:“婚姻必须是春天吗?春天,天地交通,万物始生,阴阳交接。”
然而,这些解释基本上是汉代“独尊儒家”后的正统概念。另一种可能的解释是,婚礼选择在晚上举行,很可能是因为黄昏时间不明确,很容易开始抢劫亲戚。
清末学者刘师培首先提出这句话,他说:“他的礼物必须是昏昏欲睡的。在上述古代,火的艺术尚未发明,劫妇必须是昏昏欲睡的。因此,他没有准备好利用妇女的家,也不知道他是谁。后人相伴,浸以成俗,以昏礼为嘉礼之一。"(古政原始论)
在《清儒得失论》中,他重申了这一观点:“古代人认为女人很卑微,所谓的婚礼人士有掠夺女人的风格,有买卖女人的风格。...根据《士昏礼》的文章,掠夺妇女的遗产至周亦存,女婿亲自欢迎,必须是车载从者。这个古老的帮助人们夺取妇女,妇女进入丈夫的家庭,妇女从妇女的家庭。这个古老的帮助人们捍卫小偷(社会解读说,欧洲习俗结婚,为伴侣称为好人,这个古老的帮助人们夺取妇女;为新妇保荐人说帮助母亲,这个古老的帮助人们捍卫小偷。以此制证,“仪式”适合一致)。”
在这里,他援引英国社会学家爱德华·甄克思严复翻译的《社会解读》一书的观点,认为男女伴侣实际上是古代抢婚时帮助男方抢婚、帮助女方抵抗的助手。
英国婚礼中的男女伴侣习俗起源于苏格兰。抢婚在当地很流行。新郎从朋友中挑选了一些人,称之为“谷歌”s men(伴郎)其中最接近新郎的是bestman(男伴郎),他们协助抢劫或绑架;而女伴郎(bridesmaid)是新娘最亲近的人,帮助她自卫 。
爱尔兰还有一个传统习俗“闹草人”(strawing):婚礼上,年轻人穿着燕麦秸做的外套,寻找机会“绑架”新娘,敲诈赎金 ,这很可能也是抢婚制的残余之一。
这不仅是在中国,在古代抢婚也是一种普遍的世界情况。林惠祥在《文化人类学》中说:“在原始社会,女人不怕没有丈夫,而男人却要努力才能得到妻子。”因此,掠夺婚姻制度在世界各地广泛存在。印度最早的经典之一《摩奴法典》甚至将掠夺作为八种合法的婚姻方式之一 。在澳大利亚,抢婚是当地男女儿童最常玩的游戏,因为各部落都很受欢迎。 。
“抢劫萨宾妇女”是西方油画的经典主题
在古希腊神话中,如“诱拐欧罗巴”、“抢珀耳塞福涅”这样的故事比比皆是;古罗马有“抢萨宾妇女”的故事。然而,历史上最重要的后果之一可能是蒙古首领迅速与他的两个兄弟一起抢劫了他的新婚妻子诃额伦,他鄙视他的孩子,乞求人民的警惕。他还迅速与被抢的新娘诃额伦生下的长子是成吉思汗,成吉思汗将在未来创立蒙古帝国。
后来,这种暴力抢婚逐渐仪式化,成为共谋的戏剧性行为。传教士Ippolito,1716年抵达拉萨 Desideri发现,在西藏的习俗中,
新郎知道什么时候举行婚礼,但新娘不知道。有一天,人们会找借口,让两三个女人和已经订婚的女人一起出去,去离新郎住处不远的地方。然后一些男人和女人会围着她们走过来,让她去新郎家。女孩试图逃跑,哭,喊,踢和跳,流鼻涕和眼泪,但人们仍然把她拖到或带到她未来住所的门口,她的亲戚和一些旁观者会在门口迎接她。
当时很多地区都存在这种“假装捕获的婚姻形式” ,云南弥勒县西山阿细支彝族不仅抢婚,还认为“是祖先代代相传的,男人抢是对女人的一种尊重,说明女人不能结婚送出去。” ,合理化这种行为。
这种抢婚制的原始形式必须依靠暴力抢劫,但后来暴力的颜色逐渐消退,并转变为一种仪式 。
抢婚在欧洲9世纪仍然很流行,但“其中许多劫掠都是假装的:它们使人们能够避免法律或礼仪强加的东西。掠夺是丈夫摆脱妻子的一种方式——安排人们从自己身边抢劫妻子;对兄弟来说,这是剥夺姐妹继承权的妙招;对父亲来说,这是节省沉重婚礼费用的另一种方式。(乔治·杜比《骑士·妇女与教士》)
一些地区一直持续到20世纪。民国时期,曾任彝族土司的岭光电在自传《回忆过去:彝族土司的自述》中说:“彝族婚姻现在意味着强烈的抢劫。其中一个是最值得注意的,现在彝族行抢婚,男女之间多系事先有约,‘抢’只是仪式耳朵,没有爱恨情仇。”
此外,甚至约定的“抢劫”也消失了。然而,伴娘、伴娘、开玩笑的洞房和晚上举行的婚礼仍然保留下来,成为婚姻习俗传统的一部分 。这些年来,各地不时爆出“野蛮闹洞房”的消息,以至于新娘被辱骂为俗,这可能是抢婚制的最后痕迹。
按照这个习惯,白天结婚有些不寻常,甚至令人费解。
如今,北方许多地方习惯于白天结婚:北京和其他地方的婚礼习惯于早上拜堂,中午开席。虽然山东泰安、曲阜、淄博博山等北方城镇也有夜婚习俗,但一般来说,许多北方人认为白天结婚是一个不可动摇的传统。
根据《济南时报》2010年的一篇报道,老年人和长辈是不能接受晚间婚礼的,其中引用了老工会干部孙先生的话:
我儿子今年结婚了,和我们商量把婚礼变成“晚宴”,但我就是不能接受。婚礼应该是美丽的。晚上怎么办?在我的印象中,这是第二次婚姻,这是传统的婚姻习俗,你想在晚上做,让亲戚和朋友怎么想?
然而,即使北京是白天结婚的主流地方,这样的“传统”也不会持续太久。据民间传说,北方人白天结婚的习俗是因为清朝以后实行宵禁,人们被迫在白天改变,但这种说法得不到历史文献的支持。
《京都礼俗》一书中有刘的专文《老北京婚俗》,也说老北京婚礼“晚上结婚的时间习惯,白天偶尔结婚,但不多。”
在《红楼梦》中,提到宝玉结婚时是“赶着挑个婚礼日子,不需要鼓乐,而是按照宫里的样子,用十二对提灯,一乘八人轿子抬起来,按照南方的规矩拜堂”(第96次),因为晚上的婚礼,所以必须用提灯。后来,宝玉的男孩墨雨告诉紫娟,宝玉是“今晚结婚”,当宝玉发现新娘不是黛玉,而是宝钗时,他“不相信,一只手拿着灯,一只手擦(眼睛)”(第97次)。
《红楼梦》后40次的作者高娥,自清初以来就是北京镶嵌黄旗的内务府人。恐怕小说中这么重要的情节是不可能出错的。
满清皇室是清朝不受“黄昏婚礼”约束的最突出例外。乾隆二十四年十二月,内务府演奏,内开四公主下嫁吉期,乾隆二十五年四月初三时行初定礼,五月十三日时行婚礼——上午九点到十一点之间。但是皇室成婚都在早上吗?但也不一定。
光绪十四年(1888)11月初二,叶赫那拉静芬皇后的父亲桂祥在黄昏在家举行盛大的纳采宴,但欢迎团队直到子夜23日才举行:55才出发去紫禁城,凌晨3点:30抵达紫禁城乾清宫,下凤战车,正式嫁入皇帝家中。溥仪的《我的前半生》也记载,他的大婚礼是在12月1日举行的 。
想象一下,北方对黄昏结婚的古老习俗并不那么严格,这也可能与满汉杂项和生活习俗的相互影响有关。在现代,它受到了进一步的影响,最终成为白天结婚的新习俗。
民俗学家金(满族,1906-1968)在《老北京的生活》中说:“古代婚礼和婚礼都是晚上,现在只在农村。城市里的满族和汉族都不在晚上,只有牛角灯和金灯。”
这一转变的关键时刻应该是在清末民国时期,其中一个证据是:北方,包括北京,直到现代流行的一日二餐制(通常在上午10点和下午4点左右),如果举行中午婚礼,那么婚宴将在中午12点之前举行,这意味着中午婚礼的流行是在一个三餐制度已经普及的社会环境中,以午餐为晚餐。
根据《北京民俗史》一书,“进入民国后,除了寡妇再婚时的婚礼外,满汉新婚的婚礼仪式都在白天举行,通常在上午9点或10点(第三点)开轿子,所以不再使用所谓的金灯。” ,而且与古代黄昏发轿迎娶大不相同。
这很可能与当时新婚礼的出现和推广有关。清末西式婚礼逐渐从上海、北京等沿海大城市蔓延到各地。民国时期,东北各县镇都举行了新的婚礼。《奉天通志》记载:
清光、宣之季至民国,欧风东渐,新礼制至今尚未颁布,因此八绅之族损益繁文缛节,酌济中西仪节,称为“文明婚姻”。两家婚约已成,首先以指环及饰品为聘。婚期多在早上。
这里特别指出“婚期多在上午”,可想而知,这是因为新婚礼与传统婚俗相当不同。1907年10月13日,天津塘沽张小田与北京慕贞女子学院贾玉莲在教堂主持文明婚礼,成为当时的社会新闻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由牧师主持的教堂婚礼一直在白天举行 。在休·格兰特主演的电影《四个婚礼和一个葬礼》中,虽然他在参加亲戚朋友的婚礼前设置了9点钟的起床铃,但他仍然每次都睡得太多,匆匆赶到教堂。
英国小说《简·爱》在第三卷第五章中对婚礼的描述是早上:早上7点起床,只吃早餐10分钟,然后和罗切斯特步行去教堂结婚,但指出罗切斯特涉嫌重婚,没有结婚;在小说的最后一章,再次提到他们早上结婚:“玛丽,我今天早上和罗切斯特结婚了。”
在英国,教会直到13世纪才最终控制婚姻。到1439年,教堂婚礼已经提升到神圣地位。1563年宗教改革后,牧师必须在教会首次要求有效有约束力的婚礼。
1604年,《教会法》明确规定,“教堂婚礼必须在早上8:00至中午在新人之一定居的教堂举行,婚姻预告达三周后。” 。
牧师证婚是合法婚礼不可或缺的,教堂仪式是早上举行的,正式婚礼的时间是白天确定的。
在法国,1598年南特的法令还规定,神甫必须证婚。1615年,法王路易十三十四岁结婚,婚礼结束后,他“躺了一会儿,六点三分在床上吃晚饭” ,可见他的婚礼是白天举行的,当然也没有晚宴,否则他就不用再吃晚饭了。
1789年法国大革命后,教会记录的诞生、婚姻和死亡责任被剥离,交给了国家 ,还有一项前所未有的新发明:由政府组织的集体世俗婚礼,但时间还在白天。
以当时为背景的《基督山伯爵》第五章提到,婚礼“宴会虽然预定在12点开始。但在此之前的一个小时里,走廊里已经挤满了不耐烦的客人来祝贺他们。”正式婚礼由市长下午3点主持。这种由政府组织的婚礼变革是民国时期新婚俗的源泉。
在这里,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可能是,中国社会传统上把婚姻视为一个私有领域,但在西方,婚姻被认为是一种合法的婚姻,首先是教会,然后是国家干预,必须得到他们的认可。
这样,由于西方婚礼的宗教仪式或政府程序主要在白天完成,亲戚和朋友经常聚在一起结婚。
在法国作家雨果的《悲惨世界》中,马吕斯和克赛特在描述他们的婚礼时说:“1833年的婚礼今天不同了。”虽然市政府需要在中午前申请结婚证,去教堂完成仪式,市长和神甫分别代表法律和上帝结婚,但当他们回到家时,餐厅里仍然有“一桌宴会”。像白天一样明亮的照明是盛大喜宴不可或缺的点缀。也就是说,白天的婚礼代表着法律和教会的认可,但随后的婚宴可能在白天或晚上举行。
虽然中国北方普遍接受白天结婚,但中国人的普遍心态似乎是将“婚姻法律程序”(许可证)与“婚姻社会认可”(葡萄酒)分开,并明显强调后者。我有一对朋友试婚多年后才拿到证书,但父母总以为他们已经结婚了,因为他们已经喝酒了。
在这方面,婚礼不一定需要在白天举行,但无论如何,当现代中国接受西方的新习俗时,除了消除传统婚姻习俗的内容外,强调国家和法律对婚姻的认可是非常重要的——古代中国人不需要获得结婚证书。
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北方人白天结婚的习俗实际上是一个只有100多年历史的新事物,但那一年的“文明婚礼”现在被视为“传统”——当然,这并不奇怪。新郎新娘佩戴结婚戒指等“习俗”最初是从西方引进的;至于婚后蜜月,即使在法国,它也在20世纪20年代从英国引进后变得流行起来 。
由于这种缓慢的社会变化往往很难记录清晰的标志性事件,中国人往往不知道这些婚姻习俗的变化是如何发生的,但有一件事似乎很清楚:北方许多地区接受了白天的婚姻,像上海这样的南方城市曾经是西方“文明婚礼”的诞生地,最终社会演变的结果仍然选择回到更传统的夜间婚姻。
如果这一解释成立,也意味着国家力量可以在北方更顺利地实施,并被社会普遍接受,但南方社会可能会“有选择地接受”。
也许这些改革者没想到的是,中午的婚礼现在被一些北方年轻人视为“传统观念”。相反,他们觉得晚上的婚礼更“美丽浪漫”。
这证明了历史上反复出现的现象:最初的“现代”往往很快成为一种新的“传统”,传统也可以变得非常现代。
标题:“为什么北方人白天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