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双方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到民政部门申请并提交材料。经批准后,双方将颁发证书。离婚后,结婚证所需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照片等。
离婚后领取结婚证的过程:
结婚双方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照片到民政部门办理。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的婚姻登记人接受再婚登记申请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场提交上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后,将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并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时,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离婚后领取结婚证所需的材料包括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三张大两寸双人合影照片、能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离婚证明、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离婚登记档案复印件、人民法院有效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等材料,并到男女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手续。
法律快车提醒您,领取结婚证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男方年龄不早于22岁,女人不早于二十岁;
3.男女结婚必须完全自愿;
4.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
5.双方不是直系血亲,也不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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