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辽宁省阜新市陈女士发布了6张结婚证和4张离婚证,称她在6年内与同一人结婚3次,离婚2次。这一事件在网民中引起了热烈的讨论。
陈女士说,2016年11月26日首次离婚,2017年5月25日首次再婚,2018年1月22日首次再婚,同年5月21日再次离婚。2021年4月23日,两人再婚。她说,如果他们生活不舒服,他们会离开,如果他们快乐,他们会再婚。
她还自嘲这是浪费纸,希望网友不要向他们学习。
一月八日,当事人丈夫张先生回应说,两人相识三年后结婚,六年内离婚两次,结婚三次。张先生告诉自己,他和陈女士结婚前还有另一段婚姻,有一个18岁的女儿,现在孩子和前妻住在一起。
张先生说,他和陈女士第一次离婚是因为做饭时吵架;第二次是因为经济问题,当时没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他们匆匆离婚后再婚;最后一次结婚是在2021年。两人最后一次结婚后生了孩子,现在已经四个月大了。两人一直有感情,以后不会再离婚了。
对此事件,大多数网友持否定意见,认为婚姻要严肃,不能像儿戏一样。
有网友说,你们夫妻玩归闹,不要拿公共资源开玩笑。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明;未申请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因为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夫妻才会一起向民政机关登记离婚。如果一方想离开,另一方不想离开,他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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