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法律制度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充户口簿和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应当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2、因此,如果一方的结婚证已经丢失,双方应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结婚登记机关或其中一方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证。补领结婚证后,双方可以就离婚达成协议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或其中一方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另一方不配合领取结婚证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到原登记机关出具婚姻证明,然后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充。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应当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1、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充;
2、出示并提交结婚证遗失证明、夫妻关系证明等相关资料;
3、婚姻登记机关核实,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综上所述,我国法律制度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充户口簿和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应当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面的按钮或咨询中国法律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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