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西壮族自治区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只接受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结婚证和离婚证的预约申请,其中结婚登记和结婚证提供在线预审服务。
2、预约当事人应当选择一方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处进行预约,一方永久居住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3、补领结婚证的预约只能向内地居民开放,只能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婚姻系统中有档案可查”、“档案信息与当前身份信息一致”两个条件。
4、网上预约必须提前两个工作日申请。如果您不能按时到现场登记,请至少提前一天取消预约。
5、预约结婚登记和补领结婚证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预审:
如果婚姻状况未婚,请提供本人 身份证正面 、 身份证反面 、 户口簿首页 、 户口簿本人页(集体户口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户口卡,由单位盖章)
除提供所需材料外,婚姻状况为离婚,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 离婚证 ”或“ 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书 ”或“ 人民法院判决书(一审需附生效证明) ”)
除提供所需材料外,婚姻状况为丧偶的,还需提供“ 配偶死亡证明 ”
士兵需要提供自己 身份证正面 、 身份证反面 、“军人证件( 军官证 或 士兵证 )"及"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 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
6、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7、系统显示预约查询号页面即为提交成功,再次预约需取消当前预约。收到婚姻登记机关批准的短信,意味着预约成功,也可以通过网上预约查询。
8、预约成功后,双方应携带上述证件(原件)、相关资料,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在预约时间内亲自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9、婚姻登记机关因自然灾害、电力通信或者其他设施故障导致预约服务延迟或者不履行的,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