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如果离婚证丢了,可以带着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同时,民政局要求复印离婚文件中的离婚协议,并加盖公章。【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充。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应当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用户名
密码
记住登录状态 忘记密码?
邮箱
确认密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 用户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