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离婚协议模型 一、离婚登记条件 l、男女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都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协议必须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含义,并就子女抚养费、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 4、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提交的证明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的离婚协议。 4、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婚登记手续 1、离婚男女双方共同到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申请。 2、双方应当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填写《离婚登记申请表》或者按指印签字。 3、双方愿意在离婚协议(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的内容,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字或按指纹。 4、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离婚登记期限、收费标准 l、登记期限:证件材料齐全,登记,发给离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离婚登记每对9元。 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和民政部颁布的《婚姻登记暂行规范》等行政规定,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是当事人提交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婚姻登记员解释婚姻法关于离婚登记的条件,询问离婚意愿和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第三,双方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声明人必须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第四,夫妻双方亲自签订离婚协议,婚姻登记人为监誓人。夫妻双方各一份协议书,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夫妻双方各一份协议书,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双方应提前准备,打印或手写无统一要求,签名处最好空置,现场签字。需要注意的是,例如,在上海,一些区县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必须亲自书写,而不能打印,如闵行区和普陀区。一些区县要求当事人将离婚协议保存在软盘上,如徐汇区。浦东新区、黄浦区、杨浦区、虹口区、卢湾区、静安区等其他地区也有不同的要求。因此,在办理离婚登记前,最好联系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询问所需材料,准备齐全,避免浪费时间。 第五,婚姻登记人应当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的声明和离婚协议。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明。 第六,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当双方都在场时: (1)核实双方的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书后的法律关系、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和义务;处理离婚协议纠纷和法律救济方式; (3)见证当事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字或按指纹签字”一栏签字;当事人不能写姓名的,按指纹签字。 (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形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无效。 (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形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无效。××婚姻登记处”。注销结婚证退还本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当事人应在收到离婚证和通知后签字。登记人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明,解除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