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法律而言,未领结婚证签订离婚协议无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条的规定: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婚姻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符合婚姻实质要求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男女双方符合婚姻实质性要求的,在受理案件前办理婚姻登记;未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解除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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