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的一起“强奸案”火了,火一塌糊涂。原因是女方在收到男方10万元彩礼、订婚戒指等财产后,反手指责男方强奸女方。
据大丰新闻报道,山西大同阳高县甄女士的儿子27岁,今年2月,他通过当地一家婚介所认识了一位24岁的女子。
恋爱三个月后,两人于5月1日订婚。在订婚宴上,甄女士给了女方10万元的彩礼。而且在婚介所的见证下,他们约定了剩下的10万元彩礼和婚房房本上加上女方名字的时间。为了证明合同的精神,在签订的协议上互相按下手印。
大事敲定,为儿子辛苦工作了半辈子的甄女士满心欢喜。她没想到的是,一场灾难悄然发生。
订婚宴的第二天,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女方举行了回门宴。甄女士的儿子和女方吃过午饭后,这对夫妇在他们的婚房里发生了关系。
甄女士说,5月2日下午,他们发生关系后,女方开始心烦意乱。之后,女方的母亲找到了甄女士的儿子谈话,并秘密录制了谈话。
女人的母亲对男孩说,回去和你的家人讨论,你不应该发生的事情也发生了,你应该提前结婚,你必须说话,结婚证书,房间加上名字,卖下一批猪背后的新娘。
据报道,准婆婆在自己的女孩和准女婿发生关系后,不仅要求准女婿提前在双方约定的婚房中加上女方的名字,还要求剩下的10万元彩礼。
也就是说,之前订婚宴上签的协议不算数。
甄女士很难接受这种违约精神的做法。她说,虽然订婚了,但是双方都没有办理结婚证。“拿到户口本领结婚证,她也知道为什么要领结婚证,她知道不领证,名字加不上。”
三天后,看到婚房房本上加名字的愿望暂时无法实现,女方报案。当天下午,甄女士的儿子被警方带走拘留,涉嫌强奸。
回家宴会后,婚房里发生了关系。我们不知道这个人是否属于强奸。作为观众,我们不知道。
然而,根据新闻报道,关系发生当天下午的监控显示,男女双方在去婚房的电梯里都很亲密,互相拥抱。
这件事被新闻披露后,网上议论纷纷。很多网友认为,女方以发生关系为“威胁”,急于要求剩余10元彩礼,违背合同精神,在婚房本上加名字,无异于仙人跳。这种行为涉嫌诈骗。
据了解,此案已定于近日开庭。具体法官如何审理等待官方公告。
本案的披露实际上说明了这样一个问题。在收到男女关系并受到法律保护之前,双方之间的关系必须谨慎。
另外,从这个案例来看,所有问题的来源其实都来自于剩下的10万元彩礼和婚房加了女方的名字。矛盾可能是由双方之间的不信任造成的。
男女从相识到相恋再到相知相亲,甚至走在一起白头偕老,依靠彼此的信任。信任不仅是合作的证据,也是相处的必要条件。
这对夫妇被困在房间里,因为男人不能及时添加女人的名字和剩下的新娘礼物不能及时支付,所以女人被讨论,最乐观的爱已经成为利益的交换,这样的结局是悲哀的。
七夕即将来临的日子里,美好的爱情都被曝光了还是这样,那么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又该如何相处呢?
当一套“狼”时,女人需要放弃多年来保护自己的身体;当人们与人交往时,他们需要时刻保持警惕。不得不说,这真是社会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