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应该是性同意书,否则,婚姻家庭就是笑话。在这方面,中国法律反映了自己的矛盾,婚姻性关系和婚姻性关系,这是葫芦官断葫芦案,正确的逻辑应该是,结婚证是性同意,如果有一方,特别是女性,暂停关系,需要提前提出,通过法律认可,可以作为婚姻的强迫依据,符合正常逻辑。
假如一个男人,随时都需要担心被指控强奸,估计也不用再做男人了,而婚姻,也不会成为婚姻。子尧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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