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成都市婚姻登记处的工作时间为:法定工作日9-12点,13-17点。部分登记处周六推迟服务
◆户籍登记簿原件,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单位印章的户籍证明,或集体户籍主页及其户籍卡原件,或加盖单位印章的户籍登记簿复印件。
◆双方均为四川省户籍居民的,至少一方应当持有四川省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居住证,并在居住证发放地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双方均为四川省户籍居民的,至少一方应当持有四川省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居住证,并在居住证发放地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双方均无配偶,自愿结婚,三代以内无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
◆男方已满 22 一岁,女人满了 20 周岁。
◆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向公安部门更正;文件丢失或者超过有效期的,应当向公安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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