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办理结婚证是不允许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6条《婚姻自愿》规定,男女双方应当完全自愿结婚,禁止任何一方强迫另一方,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完成婚姻登记,即建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持有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无配偶、三代以内无直系血缘关系和旁系血缘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法律快车提醒您,男女双方在申请登记时必须同时在场。离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明。在实施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必要时,登记机关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进行必要的调查,或者指定的项目进行医学鉴定。
3.登记。经审查,婚姻登记机关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可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登记的,应当出具书面说明,说明不登记的理由。
1.双方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典典〉第五条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下列情形: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同居;
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