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称,从9月1日起,重庆不再需要生育服务证、再生育服务证、结婚证才能申请生育津贴。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表示,根据《国家卫生委员会等17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家卫生人口发布)〔2022〕26号)经市政府同意,《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生育保险经办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2023年9月1日生效。
根据通知,自9月1日起,重庆各级医疗保险机构在申请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时,不再收取生育服务证书、再生育服务证书、结婚证。2022年7月25日至2023年9月1日,符合本通知相关情况的参保人员,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该通知还提出,统一和规范生育津贴的计算和发放口径,计算和发放生育津贴时使用的雇主上一年度雇员的月平均工资与雇主申请社会保险支付时批准的雇员的工资口径一致。
以前重庆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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