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只要不违反我国不能结婚的强制性规定,就可以在国外领取结婚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应完全自愿结婚,禁止任何一方强迫对方,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干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零四十六条男女双方应当完全自愿结婚,禁止任何一方强迫对方,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完成婚姻登记,即建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