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证需要以下证件: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应当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等材料,共同到一方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符合条件的,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lt;br/gt;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lt;br/gt;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lt;br/gt;
(一)本人户口簿、身份证;lt;br/gt;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lt;br/gt;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lt;br/gt;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lt;br/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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