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在异地补办结婚证。补发结婚证的材料如下:
(5)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不得出具查档证明;
(六)结婚证内容有误的,应当持有原登记机关或者派出所证明。
男女双方要求结婚的,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完成婚姻登记,即建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1、申请补办的婚姻登记处有管辖权,即原登记机关所在地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夫妻关系依然存在;
3、双方持有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双方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填写《婚姻登记证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