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宝坻区民政惠民政策-婚姻登记(二)
(一)受理婚姻登记证(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有管辖权(原婚姻登记机关为宝坻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宝坻);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这种情况仍然维持在今天;
3.婚姻登记证遗失、损坏或与身份信息不一致;
4.当事人亲自向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婚姻登记证申请补发声明》。
1.当事人应当提交《婚姻登记规范》规定的有效证件,其中内地居民应当提交双方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2.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提供的加盖红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
三、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双方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申请离婚证的双方提交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4.婚姻登记证、婚姻档案记录内容与现有身份证、户口簿信息不一致的,应当根据情况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程序办理。
1.补领结婚登记证:男女双方、夫妻一方或其他人(持有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婚姻登记申请;
2.补发离婚登记证:当事人或他人(持有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婚姻登记申请;
3.证件齐全,符合补发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
★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因离婚或丧偶变更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的,不予补发结婚证。
★如果当事人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且在申请补领时因离婚或丧偶而改变了婚姻状况,则不予补发结婚证。
★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的,因复婚变更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不予补发离婚证明。
宝坻区婚姻登记预约有两种方式:现场预约(一方为宝坻区户口)、网上预约(本市宝坻区外户口)。
工作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海滨街一青路3号区民政局东楼宝坻区婚姻登记处。
验收业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下午13:30-17:00(夏季14:00-17:30,伏季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