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女同居两年以上,未办理手续;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但有子女的;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接受的彩礼确实用于同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编辑的解释(1)》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下列情形: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同居;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同居;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