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2.双方均无配偶,自愿结婚,共同向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或一方在黑河市注册的,可以选择在黑河市任何内地居民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双方在黑龙江省非黑河市注册的,必须提交一方的有效居留证,可在黑河市经常居住的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一方为黑河市户籍当事人,另一方为涉外居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华侨,必须在黑河市民政局办理。
2.双方有效户口簿原件。要求:本人户籍婚姻状况栏必须有未婚(初婚者此栏可空白) /丧偶/离婚字样,不能是已婚/未说明婚姻状况,本人户籍身份证一栏必须是18位,有手写的地方必须加盖户籍警察的印章;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离婚证明、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生效证明;
4.近期两寸红底合影三张免冠照片。具体尺寸为(长×宽)5.3 × 3.5CM。具体尺寸为(长×宽)5.3 × 3.5CM。要求:请勿照大头贴、修片、艺术照、剧照等。
黑河市婚姻登记机关呼吁广大新人积极倡导文明婚俗新风,理性对待婚姻登记的“好日子”
原标题:“@黑河准新人,攻略到位,七夕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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