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补办就行了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充。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应当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现在已经建立了婚姻登记制度,男女双方办理的结婚证在制度中有明确的记录,即使撕了也没有问题,可以及时补办。
结婚证损坏不能使用,需要申请新的结婚证,可以持身份证、户籍簿、照片到原婚姻机关办理结婚证,申请新的结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充。
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应当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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