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结婚证不能给孩子登记。给孩子户口的,父母应当携带身份证到民政局重新办理结婚证。孩子需要提供出生证明、父母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身份证明。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充。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核实,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户主、亲属、人或邻居应当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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