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首先要确定当地是否可以办理异地结婚登记。需提交的材料主要是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时,男女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但2021年4月30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国函〔2021〕48号)同意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婚姻登记和离婚登记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婚姻登记试点。在试点地区,《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应当暂时调整实施。调整后,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在居住证发放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或者选择在一方永久户籍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从2021年6月1日到2023年5月31日,试点期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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