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证后的第二天即可办理结婚证。法院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必须等到判决生效后才能领取结婚证;调解离婚的,双方当天签字领取调解书,第二天领取结婚证。
《中国》第五条规定,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本人无配偶,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居住国公证机关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国使(领)馆认证,与对方无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无配偶证明,以及三代以内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的证明。
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所需的证件包括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供结婚证、寸照、离婚协议等材料。协议中应说明双方自愿离婚的含义,并就子女抚养费、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
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所需的证件包括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供结婚证、寸照、离婚协议等材料。协议中应说明双方自愿离婚的含义,并就子女抚养费、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
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含义,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取消离婚证的时间限制为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被胁迫结婚的一方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法律规定,上述时间限制不仅是为了尊重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也是为了维护婚姻稳定。
被胁迫结婚的一方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
要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要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