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法定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22岁,女性不得早于20岁。 香港和台湾的法定结婚年龄不得早于18岁,女性不得早于16岁 婚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要求,婚姻只有达到一定年龄,才能具备适当的生理和心理条件,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因此,虽然中国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结婚的权利和能力,但并非所有公民都能成为婚姻法律关系的主体。只有达到法律规定结婚年龄的人才有权结婚。 在确定法定婚龄时,一方面要考虑自然因素,另一方面要考虑社会因素,因此,各国对法定婚龄有不同的规定。我国195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20岁,女18岁。因此,规定“男性不得早于22岁,女性不得早于20岁”。在修订婚姻法时,一些同志建议将男女结婚年龄统一为标准,或均为22岁,或均为20岁。 中国婚姻法关于婚姻年龄的规定不是必要的年龄,也不是最佳的婚姻年龄,而是最低的婚姻年龄,是非法婚姻和合法婚姻的年龄边界,只有达到合法的婚姻年龄才能结婚,否则是非法的。法定结婚年龄不妨碍男女根据自愿情况推迟结婚时间。为了贯彻我国计划生育国策,婚姻法还鼓励晚婚晚育。有些单位以享受优惠政策的结婚年龄代替法定结婚年龄,不达到这个结婚年龄,不批准男女结婚,这是不合适的。法律提倡晚婚,而不是强迫晚婚,并不是说结婚越晚越好。为确保婚姻年龄的严格执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婚姻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而无法取得所需证明的,婚姻登记机关发现确实符合《婚姻法》和本办法规定的,还应当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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