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没有。无身份证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结婚登记需要以下证件:一、居民身份证;二、户籍簿(或集体户籍证明);三、婚姻状况证明。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男女双方要求结婚的,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完成婚姻登记,即建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户口簿、身份证;(2)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无旁系血缘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婚姻登记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有效通行证、身份证;(2)经住所公证机构公证的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无旁系血缘关系。办理婚姻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有效护照;(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无配偶证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国使领馆认证,与对方无直系血缘关系和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国使(领)馆出具的无配偶证明,三代以内无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婚姻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2)国家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无配偶证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华使(领)馆认证或者国家驻华使(领)馆认证,或者国家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无配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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