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男女双方复婚后,如果想离婚的,是随时可以离婚的,男女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复婚结婚证上不会写二婚。
法律快车提醒,结婚证和离婚证是民政机关发放的证明婚姻状况的身份凭证,复婚的结婚证件跟第一次结婚的证件是一样的。结婚证上不会注明二婚、三婚等与证明婚姻效力无关的字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离婚又复婚,离婚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不能认定为婚后的。因为离婚使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终止,复婚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层面的延续性,是两个独立的法律行为,因此是两段独立的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