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手续一般是什么时候都可以,但需要在法定工作日及法定工作时间范围内。
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处办理离婚手续。经常遇到的难题是: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三大方面)。注意,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快车提醒您,在异地办理离婚仅限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不适用。
1.夫妻任何一方不在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在其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2.要是夫妻双方都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一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考虑到有些情况下可能没有经常居住地的,那么由提起离婚诉讼一方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中有任何一方被劳动教养或者在监狱服刑的,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也就是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要是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可以由原告方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如果夫妻属于军人的话,则诉讼离婚情况就更为特殊一些了。军人在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根据情况而定的,有如下2点:
(1)不是军人身份的对不是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起诉离婚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起诉离婚一方的住所地或者被起诉离婚一方的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夫妻任一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起诉离婚的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离婚一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起诉离婚一方经常居住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