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的通知》(哈民政发﹝2021﹞37号)文件中“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哈尔滨市(九区、九县市)的居民,可以选择全市任一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业务”的规定。
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哈尔滨市(含九县市)的居民。
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哈尔滨市(九区、九县市)的居民,可以选择全市任一内地居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业务。
下列情况不适用“全城通办”:
1.涉军婚姻部队驻地登记暂不实行跨区域办理(入伍前户籍地或另一方户籍地是本市的可通办);
2.全省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内无数据的、系统内婚姻数据与当事人提供的身份信息不一致的婚姻登记业务暂不实行跨区域办理;
3.补领婚姻证业务不实行跨区域办理;
4.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业务不实行跨区域办理。
1、本人有效户口簿。集体户口的当事人应当提供集体户口的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以及当事人本人页原件。
2、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3、三张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4、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
5、现役军人应当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六、哈尔滨市内地婚姻登记机关联系方式
道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84557532 道里区工程街126号
道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87815049 道外区北十四道街102-8号
南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86211175 南岗区王岗大街635号
香坊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51895366 香坊区联草街9号民生大厦二楼
平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86546467 平房区新疆西路2-2号
松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88107371 松北区松北一路53号
呼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56869797 呼兰区北二道街东北亚商场四楼
阿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53769356 阿城区民权大街189号
双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53187950 双城区四野广场西南侧
五常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53525066 五常市亚臣路44号老年活动中心院内
尚志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53320841 尚志市尚志大街7号
巴彦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57517983 巴彦县太平路22号
宾 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57982549 宾州镇解放路26号
依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57238126 依兰镇东顺城路511号
延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53021181 延寿县北宏伟路5号
木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57080924 木兰镇通江路38号
通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57435520 通河县大通河大街6号
方正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57121653 方正镇城北世纪大道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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