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结婚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再婚办理结婚证都需要带什么东西)
离婚后再婚登记需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一般来说,如果男女之间的原夫妻关系想在民政局离婚登记后再婚(再婚),婚姻登记机关将收回离婚证,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履行婚姻(再婚)登记后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无旁系血缘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关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三代以内无直系血缘关系和旁系血缘关系,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国使(领)馆出具的无配偶证明,三代以内无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婚姻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我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公证机关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无配偶证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华使(领)馆认证或者驻华使(领)馆认证,或者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无配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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