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婚姻登记流程(昆明民政局结婚流程是什么)
在云南省昆明市办理婚姻登记所,双方需要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然后向婚姻登记处提交工作人员的审理材料,询问当事人的婚姻意愿,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登记证,重复证书内容,签字盖章后领取证书。关于昆明民政局的结婚手续,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昆明民政局结婚需要什么手续(内地居民结婚)
1.双方向婚姻登记处申请;
2.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受理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材料,并通知当事人一次性更正材料。
3.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件和声明:
①、询问当事人结婚的意愿;
②、检查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
③、双方各填写《婚姻登记申请声明》(《婚姻登记申请声明》中“声明人”栏的签名必须在宣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④、当事人当场复述声明的内容,婚姻登记人为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字,填写《婚姻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4.经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应当办理结婚登记,不符合的,不予办理结婚登记。
4.经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应当办理结婚登记,不符合的,不予办理结婚登记。
5.结婚证填写完毕后,双方在场时颁发并见证当事人本人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签字并按指纹”栏签字并按指纹。
二、昆明民政局结婚登记条件(内地居民结婚)
(一)婚姻登记处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男女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年满22岁,20岁以上的女性;
(四)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法律认可的有效证件。
三、昆明民政局结婚登记法
《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十六条男女双方应当完全自愿结婚,禁止任何一方强迫对方,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干涉。
三、昆明民政局结婚登记法
《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十六条男女双方应当完全自愿结婚,禁止任何一方强迫对方,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22岁,女性不得早于20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完成婚姻登记,即建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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