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离婚手续?(怎么办理离婚手续,有哪些程序)
1、协议离婚所需的程序如下:
(1)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申请离婚登记后,将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明。
(3)婚姻登记机构应当进行审查,发现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费、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的,应当登记并颁发离婚证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含义,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明;未申请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达成协议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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