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可在东莞办离婚吗(外地人在东莞办理离婚了,离婚证去那里申请)
1.需要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
2.中国有两个主要程序:
(1)行政程序。也就是说,自愿离婚的程序。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是否真的自愿、子女和财产以及离婚后的生活问题是否得到妥善处理后,依法允许或者不允许登记。登记时,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2)诉讼程序。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应当先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按照撤销诉讼处理。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协议离婚;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离婚或者不离婚的判决。
3.《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中国大陆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大陆自愿离婚的,男女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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