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不在所在地可以办离婚证吗
户口不在所在地不能办理离婚证明。
如果双方经常住在户籍外的其他地方,即使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也不能在户籍外的民政部门办理手续,但可以在户籍外起诉离婚,从原告到被告居住一年或一年以上。
找法网提醒大家,程序流程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受理离婚诉讼案件后,向对方在法定时间内发送诉状复印件;
5.开庭:双方均可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表诉讼;
6.法院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判决是否允许离婚,如何分割财产,如何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有关组织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关系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允许离婚。
1.被告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的,由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的,由被告经常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起诉时未经常居住的,由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居住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受过劳动教育或者监禁的,由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居住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为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的,由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居住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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