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离婚手续须知(怎么才能办离婚手续,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问题解答:
离婚手续根据双方选择的离婚方式确定,具体如下:
1、如果选择协议离婚,需要以下程序:
(一)双方就离婚达成协议,协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签订离婚协议。
(二)双方亲自向一方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3)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从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即离婚冷静期。
(4)30天后,双方应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明。未申请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5)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费、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的,应当登记并颁发离婚证书。
二、选择诉讼离婚的,需要以下程序:
(1)原告写起诉书,向被告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居住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常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起诉后,法院将进行审查,并在7天内决定是否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受理立案,并将起诉书送达被告,被告应当答辩。
(三)原告收到法院立案通知,缴纳诉讼费。
(四)法院组织庭前调解,安排开庭审理调解失败。
(五)经审理,法院认定夫妻关系破裂,调解无效,判决准予离婚,否则判决不准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6条
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含义,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达成协议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关系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允许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允许离婚: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五)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