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带什么(到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民政局办理离婚所需手续如下:
1.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必须亲自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自取得离婚证明以来,当事人终止了夫妻关系。
2.申请。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件:
(一)双方户口证明;
(二)双方居民身份证;
(三)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两张;
(6)离婚协议。协议应当说明双方离婚的含义,说明子女抚养教育、经济帮助、财产和债务的妥善安排,协议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协议应当说明双方离婚的含义,说明子女抚养教育、经济帮助、财产和债务的妥善安排,协议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3.审核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在一个月内颁发离婚证书,并取消结婚证书。当事人取得离婚证书,即终止夫妻关系。
4.补救方法。
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找法网提醒你,离婚财产需要按照以下规则分割:
1.夫妻对财产所有权有书面协议或口头协议。双方无争议的,应当按照有关协议办理离婚,避免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协议无效。
2.妻子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平均分配,但由于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可能分配不同。
3.离婚一方有隐瞒或者转让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判决,但误以个人财产隐匿、转让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可异地办理。异地诉讼离婚的情况是: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由原告住所人民法院管辖;夫妻离开住所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未经常居住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