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民政局离婚大厅(许昌市离婚证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双方是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完全自愿离婚;
三、双方抚养子女,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的;
4.一方或双方的户口为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双方申请离婚登记的,必须同时向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6.离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办理材料
1、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注:协议规定了双方自愿离婚的含义,以及子女抚养费、财产和债务处理的协商意见。
2、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双方最近的照片(2寸、半身、免冠、2张)
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
离婚男女双方共同向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资料
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
3、协议签名
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签署离婚协议。
2、填写资料
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
3、协议签名
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签署离婚协议。
4、审查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明、协议和证明材料。
5、登记发证
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应当登记、发放离婚证明,并注销结婚证明。
办理地址
许昌市魏都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劳动路南段
许昌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利民路东段
许昌市炎陵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陇陵县开发区人民路西段民政局五楼
许昌市襄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北一环路
许昌市禹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钧官窑街
许昌市长葛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文明街
及时处理费用
办理费用
工资9元(如需拍照,另收费用)
办理时限
视情况而定,一般可现场领取,最长不超过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