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2021年新规离婚流程(新婚姻法离婚流程是什么?)
办理离婚相关手续: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我的结婚证。
(三)双方共同签订的离婚协议。
(4)最近两张个人免冠照片。
3、冷静期。任何一方自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不愿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销离婚登记申请。所谓30天冷静期。
4、审核发证。假如30天满了,从第31天到第60天,男女双方都必须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含义,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明;未申请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达成协议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明。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关系破裂,调解无效,应当允许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允许离婚: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五)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典典
新婚姻法离婚程序:
1、起诉阶段。本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一)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起诉书副本及有关证据;
(二)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三)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否则将原告的文件和材料退回,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2、第二阶段。答辩阶段包括以下两个程序:
(一)自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书面答辩;
(二)被告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3、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件,区分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它包括以下程序:
(一)法庭调查;
(二)法庭辩论;
(三)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无效。
离婚诉讼结束,但不接受法院判决(调解)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之日起15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逾期不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如果对有效的离婚判决不满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申请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进行再审。
扩展资料
诉讼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提起诉讼时。以下问题需要注意:
1、诉讼离婚有法律必要条件,即“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在审理案件时,人民法院还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以判决是否允许当事人离婚为依据。
2、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在纠纷处理中起着主导作用。审查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和理由。是否允许离婚取决于人民法院的法律裁量权。它不仅可以判决允许离婚,还可以依法拒绝当事人的请求。
3、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调解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后的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和判决书中规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另一方的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