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法院发放首份离婚证明书
5月12日下午,滕州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向当事人出具并出具首份离婚证明。离婚证书的效力相当于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书,不仅可以证明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而且可以保护当事人的隐私,突出司法便利和人文关怀。
目前,我国夫妻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夫妻双方向民政局登记领取离婚证;一是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并出具调解书或判决书。
一般情况下,通过法院离婚的,没有离婚证明,只能使用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来证明离婚的事实。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往往包含大量的个人隐私,如如如何分割财产、如何抚养子女等。
滕州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红色封面、双方身份信息、有效法律文件编号、生效时间等必要信息,不涉及离婚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过程。其功能相当于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书,在证明婚姻状况时相当于有效的判决或调解。
据家庭审判法官介绍,在滕州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的当事人申请离婚证明的程序很简单。他们只需凭有效的判决文件向法官提出申请,经核实后即可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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