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赔偿办假离婚证?判刑并处罚金!办理身份证、驾照、离婚证
办理身份证、驾照、离婚证...这些办证刻章的广告曾经遍布大街小巷,背后隐藏着一群伪造证件的罪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是违法的。近日,河南省正阳县法院宣判一系列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三名被告因办理离婚证逃避法律责任而被判刑并处罚金。法网恢恢,法律面前耍不小聪明。
2020年12月,被告张某妻子李某因交通事故截肢邻居。2021年10月,一审法院裁定两人赔偿邻居70多万元。两人拒绝接受,向驻马店中级法院上诉。二审期间,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张与王、陈伪造了张、李的离婚证明,并向法院提供了伪造的民政局公章,经审判人员发现。经鉴定,张提供的离婚证明、离婚协议等为虚假材料。
正阳县法院认为,被告王、陈、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告王积极参与,发挥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陈、张起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处罚较轻。法院以被告王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款3000元;被告陈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款2000元;被告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款2000元。
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印章、证件是其在社会某一领域、某一方面实施管理活动的重要证明和手段。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张与王、陈伪造了张、李的离婚证明,并加盖了伪造的民政局公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这类案件频繁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犯罪行为人对法律法规无知,没有意识到伪造、变造、销售国家机关文件、文件、印章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损害了国家声誉,触及了法律底线,伪造或销售文件的利润是不可取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明文件、印章;
(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伪造、变造、变造的公文、证明文件;
(三)伪造、变造、倒卖票、票、航空票、文艺表演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改变船舶发动机号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伪造、变造、销售、盗窃、抢劫、破坏国家机关文件、文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
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开展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由三人以上共同犯罪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犯下的全部罪行进行处罚。
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从犯。
对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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