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实施条款出炉:30天后须双方同时领离婚证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离婚冷静期实施条款发布:30天后双方必须同时领取离婚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明;未申请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申请离婚证明的,双方应当共同申请。双方未共同向婚姻机关申请离婚证明的,视为撤销离婚申请。离婚登记按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程序办理。此外,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而要求撤销的业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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