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签完后其中一方不办离婚证怎么办
一、签字后其中一方不怎么办?
如果一方不处理,只能到。
(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向机关申请。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图,并就财产、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就应该允许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允许离婚:
(一)重婚或与他人;
(二)实施、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满两年;
(五)其他情况。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有两个阶段:成立和生效。所谓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合法行为。建立民事法律行为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是真实的;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离婚协议是夫妻就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一致性意见,以终止婚姻关系为目的,符合法律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因此,应确定离婚协议是在夫妻双方达成共同意图时成立的,即双方签字时成立的。
但离婚协议的成立并不意味着离婚协议的生效。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由谁的协议是以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的。如果双方不解除婚姻关系,这些协议根本不可能讨论。因此,离婚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前提是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离婚协议只有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后才生效。
事实上,离婚协议本身具有法律效力的时间是在民政局获得离婚证书后,在此之前,双方都有后悔和协商的空间。另一方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的,不能凭离婚协议直接向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虽然他不愿意通过司法渠道离婚,但这种情况只能提到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