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发离婚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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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发离婚证明书?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离婚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无法达成离婚协议进入法院离婚的,由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并出具离婚证明书。离婚证明是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家庭审判工作的创新措施,是证明当事人在具体离婚纠纷因裁判文件生效而解除婚姻关系的文件。离婚后,当事人到民政局签订新的婚姻关系时,可以出示离婚证明,证明与有效的裁判文件具有同等的证明效力。

  法院颁发的离婚证书相当于民政局的离婚证书,隐藏个人隐私和相关信息和诉讼过程,只保留离婚纠纷号码、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判决文件生效时间、离婚证书出具时间等,并加盖法院印章,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个人隐私。

  为什么要发离婚证明书

  当法院判决离婚时,裁判文件记录了当事人离婚纠纷的焦点和个人隐私,如事实发生的过程、财产状况和分割方式、子女抚养等。事实是详细的。当事人需要在后续处理其他事务时提交婚姻状况证明时,如果提交裁判文件,涉及个人隐私的部分将公开暴露在他人面前,会给当事人带来不便和麻烦。离婚证明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个人隐私。离婚证明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个人隐私。

  法院颁发的离婚证书也可以证明当事人目前的婚姻状况,也便于当事人的保存、携带和使用,反映了人民法院的人文关怀。

  离婚证明书工作备忘录

  焦作中院与焦作市民政局联合离婚证明书工作备忘录规定:“当事人在法院诉讼离婚后,到民政局缔结新的婚姻关系时,可以出示离婚证明书,该证明书与生效裁判文书具有同等证明效力。“民政部门认可离婚证明,避免了民政部门过去不认可的尴尬局面,避免了当事人再次跑腿,方便了当事人。

  备忘录还规定:“进一步利用信息手段,完善婚姻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婚姻信息共享。法院向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时,应将相应信息输入婚姻信息共享平台。”

  过去,只有法院掌握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领取离婚证明的当事人的信息,民政部门无法及时准确地获取这些信息,导致当事人在法院的离婚信息与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信息不对称。

  这一信息的不对称导致一些当事人隐瞒了社会上诉讼离婚的事实,假意丢失结婚证,骗取民政部门补充结婚证,侵犯了婚姻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扰乱了民政部门的行政秩序。

  工作备忘录发布后,焦作法院系统将进一步通过婚姻信息共享平台与焦作民政部门共享离婚信息,焦作民政部门也可以及时查询婚姻登记管理系统,检查相关信息,查明是否有离婚事实,有利于节省劳动力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法院离婚信息和民政部门信息共享,最大化工作效果,也有利于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犯罪行为。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焦作市民政局率先就全省离婚证明达成共识,共享婚姻信息。这仍然是全省首例。在医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医院的家庭审判工作将达到更高的水平。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焦作市民政局率先就全省离婚证明达成共识,共享婚姻信息。这仍然是全省首例。在医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医院的家庭审判工作将达到更高的水平。

  审核:郝永生 刘建章

  微信号:hnjzzjfy

发布于 2023-08-17 03: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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